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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: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
作者:admin 发布于:2019-02-21 09:30:57 浏览:1556【次】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》。

  通知明确,为支持高校办学、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,将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。同时,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该《通知》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。

  通知指出,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,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,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。

  通知指出,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,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,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、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、房产用途证明、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。